矿山水资源的修复
矿山开采中对水的损害分别表现在对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影响。地表水、地下水的污染可以通过构筑人工湿地,通过耐受植物、微生物的作用对污染物进行去除。还有一方面就是由于过度采水造成的地表水缺乏、地下水水位下降,这就需要通过适当引水,缓解水缺乏压力,构建蓄水系统逐步解决这一问题。
微生物修复措施
矿山废弃地的生态恢复,只是土壤、植被的恢复是不够的,还需要恢复废弃地的微生物群落。完善生态系统的功能,才能使恢复后的废弃地生态系统得以自然维持。微生物群落的恢复不仅要恢复该地区原有的群落,还要接种其他微生物,以除去或减少污染物。
要因地制宜,分类施策。坚持尊重自然、顺应自然、保护自然原则,因地制宜、因矿制宜,采取符合自然规律的生态修复措施,分类施策,科学施工,避免造成新的生态损害。
要确保安全,生态优先。坚持以人为本,把保障长江沿岸生态安全放在重要位置。突出生态功能,进行系统性修复、整体性保护。在具备条件的区域,兼顾生态景观建设。
要全面统筹,重要突破。将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与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等有机结合,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,立足生态系统完整性,进行统筹部署。坚持问题导向,区分轻重缓急,优先部署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两岸各10公里范围内、生态问题严重的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,在重要突破基础上实行整体推进。